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幹3任還嫌不夠 玻利維亞總統爭取4連任
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、絕對的可怕。玻利維亞憲法機制失靈,應全面憲改,總統任期5年,6年內不得再任。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總統違憲,人民應行使抵抗權,當獨裁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人民的義務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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