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永久和平法
連署書
關於我們
關於我們
歷史(法愛公德會)
活動列表
聯絡我們
登入
English
Русский
Español
FB
推特
捐款贈書
首頁
電子報
標籤
甘比亞總統賈梅。
首頁
Subscribe
Unsubscribe
Feeds
訂閱此博客
取消訂閱此博客
通過RSS訂閱
設定
Sign In
記住我
登入
I forgot my username
忘記密碼?
甘比亞總統賈梅。
通過RSS訂閱此列表
Larry Lai
Ask
國際社會介入,甘比亞賈梅下台
Ans
甘比亞應改為半總統制,任期5年,6年內不得再任
甘比亞憲法機制失靈,應全面憲改,總統任期5年,6年內不得再任。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總統違憲,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,當獨裁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人民的義務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Facebook
Twitter
LinkedIn
Larry Lai
Ask
甘比亞獨裁者賈梅交權流亡前 涉運走近9千萬及多部名車
Ans
甘比亞應改為半總統制,任期5年,6年內不得再任
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、絕對的可怕。甘比亞憲法機制失靈,應全面憲改,總統任期5年,6年內不得再任。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總統違憲,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,當獨裁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人民的義務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Facebook
Twitter
LinkedIn
Go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