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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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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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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rry L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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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條-聯合國中東和平進程特別協調員:阿以衝突的發展繼續在該地區產生共鳴效應
Ans
消弭爭端、迎向和平惟有貫徹「一個地球、一套法治體系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!
以色列應堅守聯合國決議,應以資源共享、和平共榮為目標,遵行上帝的公義且貫徹「一個地球、一套法治體系」地球村概念;引領中東地區朝向人權主義、憲法主義、國際法主義及自然法主義邁進,達成永久和平發展的共識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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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rry L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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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回應貪污調查: 想換掉我就來投票吧
Ans
遏制貪腐-行政、司法、檢察首長分年民選 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
根除貪汙之道-要靠民主體制的分權制衡。以色列應該要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。採半總統制,總統民選一任五年,六年內不得再任;總理任期1年,國會議員出任者當屆不得再任。司法、檢察首長分年民選,立法每年局部改選四分之一。餘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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