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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杰專欄:常大林為何替劉霞鳴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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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杰專欄:常大林為何替劉霞鳴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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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方
台灣應更文明、更自由,公開承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,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,引領中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
(處方箋:Larry Lai / 2017-08-17 12:00)
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政府違憲,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。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: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、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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