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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烏克蘭國會通過法機構改革法案後,不到兩年的時間,司改議題又開始沸沸騰騰。究竟,司法改革的本質是什麼,有沒有一步到位的改革之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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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烏克蘭國會通過法機構改革法案後,不到兩年的時間,司改議題又開始沸沸騰騰。究竟,司法改革的本質是什麼,有沒有一步到位的改革之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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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方
烏克蘭司法改革的根本之道,乃憲改讓司法體系獨立於控制外。具體方式:司法首長民選,直接對人民負責,候選人資格不限國籍,任期五年,6年內不得再任。詳見 《永久和平憲章》
(處方箋:陳雅娜 / 2018-03-13 1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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