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緬甸人權問題不斷惡化,原因就出在其憲法保障軍方在國會占40%的席位,而且不需經過選舉。為解決緬甸的人權問題,聯合國應協助緬甸大憲改,明訂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國際法高於國內法」;同時,採用改良式半總統議會內閣制,四權首長分年分別民選。
中國根本問題就是需要重新制憲,中央與地方分權,省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與人民檢察院院長民選,直接向人民負責;審判及檢察制度、政策、行政、人事、預算…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;法官檢察官有違憲審查權;司法正義永續與時俱進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是聯合國的兩大任務,聯合國會員國當然要遵守。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國際法高於國內法,直接對人民發生效力」,讓人民有效監督,服從《聯合國憲章》、《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》、《自然憲章》等等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中國提議聯合國決議要共同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」,其中提出5大堅持“創新、協商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五大發展理念。要為世界和平發展、國際公平正義作出更大貢獻。兩岸應率先示範這項偉大工程,具體辦法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國民黨應率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架構,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,兩岸分別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,並以台灣為示範區,實踐人權主義、憲法主義、國際法主義、自然法主義,完成征服世界,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,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,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民選。司法政策、審判制度、行政、人事、預算…等,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,司改永續與時俱進,直接向人民負責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人類安全與永續發展為聯合國的兩大任務與使命,也是全人類共同目標。各國都應致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,解決方法就是要厲行「一個地球,一套法治體系」國際法高於國內法,直接對人民發生權利義務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以前納粹一黨專政,以黨代法,導致二次世界大戰慘劇,今天中共一黨專政,第三次世界大戰隱約成形,嚴重威脅世界和平。唯有相同文化語言的台灣最有能力讓中國人民民主化,引領中、俄現有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檢察首長民選。良方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洗刷「中國幾千年歷史,去掉貪腐就沒有文化」的民族國恥,唯一的良方就是民主法治。民主法治是專制貪腐的唯一天敵,民主就是要分權制衡,分權就是將中國現有中央及省級的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、檢察首長分年分別民選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、絕對的可怕。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,連美國都出現問題,台灣更嚴重卻無法彈劾。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,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;司法、檢察首長分年民選,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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