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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瞬息萬變,問題層出不窮。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,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,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民選,司法政策、制度、行政、人事、預算等,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,司法、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我們堅守國際法規範、和平解決爭端、共同開發南海、共享資源、共同維護人類永久和平與發展,大國更應該率先實現。兩岸應制定世界大同憲法標準,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,確保台海永久和平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國民黨應遵循其孫國父主張天下為公,先幫中國制定一套征服世界的和平發展大法,服從習近平所信仰的天下大同主張,兩岸分別重新制憲或全面憲改,並以台灣為示範實體,實踐人權主義、憲法主義、國際法主義及自然法主義,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面對中國的打壓,台灣絕無「外交休兵」的權利。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: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,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、俄人民民主化。同時,制定「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」,明訂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國際法高於國內法」,讓國際走進來,帶領台灣走出國際。
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、絕對的可怕。總統制確實有致命的缺陷,連美國都出現問題,台灣更嚴重卻無法彈劾。南韓憲法應改為半總統制,總統就職應宣示超出黨派;司法、檢察首長分年民選,立法每年改選四分之一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台獨的盡頭,就是地球村統一,世界一家(印度傳統價值信仰)、天下大同(中國傳統價值信仰)、世界一公國(西方價值信仰:聯合國)、人類一家親(西方價值信仰: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)。凡禁止人民公投自決之議案,應先行公投決斷各該議案是否應該禁止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。
憲改必然涉及一中,只要不改國號,必然是鬥而不破。天時地利人和的世局都不利於台灣!國會應先立「創制權」的《公民投票法》,請蔡總統公然袖手旁觀讓主權人全面憲改。成功仍是功歸蔡總統,不成功也贏得美名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最有智慧的做法就是美國應支持台灣示範世界大同-天下一家的憲法標準,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,世界和平才會誕生!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,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共民主化。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、俄人民民主化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中共連維權律師都會被強迫失蹤,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政府違憲,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。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: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、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最有智慧的做法就是美國應支持台灣示範世界大同-天下一家的憲法標準,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,世界和平才會誕生!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,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。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、俄人民民主化。詳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/世界大同憲法標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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