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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安全是基本人權,人權高於政權與主權。憲法是人民的總命令,確保包含「人身安全」在內的人類安全乃是行憲保證人最基本、最緊急的義務。具體做法就是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標準憲法,讓全球政府保障人人免於恐懼之自由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/世界大同憲法》。
中共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都會被強迫失蹤,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政府違憲,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。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: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、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面對中國打壓,全球束手無策。只有主權人出面制憲:1.打破台灣政府的圍堵,還權於民;2.開放政府職位,民選首長不限國籍,讓世界菁英來突破;3.貫徹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國際法高於國內法,讓國際法破解綁架人民的惡黨憲法;4.向世界保證有能力引領中、俄民主化。
葉門解決這種爭議性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,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。葉門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,實踐民主典範轉移,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,重新制定與時俱進、合乎時代精神的憲法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無人無疑北韓是中共豢養的附庸。根治之道,唯有民主國家支持台灣大憲改帶來大民主、大自由,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,中共民主化勢逼北韓真民主,世界和平才會誕生!全球民主國家應支持台灣成為亞洲民主燈塔,照亮中國和平發展道路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伊拉克的政府體制應改為半總統議會內閣制如芬蘭,立法體制應該改為委員制例如瑞士。伊拉克政府應從根本憲法著手前述體制,實踐民主典範轉移,堅持一個地球一套法治體系,重新制定與時俱進的憲法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面對中國的打壓,台灣絕無「外交休兵」的權利。政府應向國際大力宣揚:中國人民民主化是世界安全與和平所繫,台灣才有能力引領中、俄人民民主化。同時,制定《永久和平法》,明訂「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國際法高於國內法」,讓國際走進來,帶領台灣走出國際。
環境瞬息萬變,問題層出不窮。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,台灣根本問題就是要全面憲改,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民選,司法政策、制度、行政、人事、預算等,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,司法、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美國應將台灣永久和平法定為台灣關係法的加強法。讓台灣示範世界大同憲法標準,以吸引中國14億人民主化,世界和平才會誕生!專制永遠是人類和平的迫害者,世界永久和平的先決條件就是中國人民民主化。台灣最有能力引領中、俄人民民主化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治國不可以為了民調而討好所有的人,有為的政府要引導民意。良好的憲法應該解決所有治國問題的根本,目前的根本問題就是憲法問題。台灣應信仰一個地球一套法律,行政體制應改為改良式半總統制,立法體制採改良式委員制,委員長民選得兼任部會首長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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