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報
全民司法改革運動-「司法哪裡有問題」網路投票結果
排序:1偵查中的不當報導,造成輿論公審。2媒體未確實查證做出錯誤報導,傷害司法與當事人。3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,再犯率高。
司法改革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,台灣根本要全面推動憲法大改革,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直接民選。司法政策、審判制度、行政、人事每5年接受全國民意檢驗。大法官分別由總統、國會總議長、司法院長、檢察院長分年提名。參見《永久和平發展憲章》§7.2§7.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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