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永久和平標準
連署書
關於我們
關於我們
歷史(法愛公德會)
活動列表
聯絡我們
登入
English
Русский
Español
FB
推特
捐款贈書
首頁
電子報
「709」辯護律師遭打壓 成「無所律師」
首頁
Subscribe
Unsubscribe
Feeds
訂閱此博客
取消訂閱此博客
通過RSS訂閱
設定
Sign In
記住我
登入
I forgot my username
忘記密碼?
引用來源:
大紀元
Facebook
Twitter
LinkedIn
問題
「709」辯護律師遭打壓 成「無所律師」
大紀元
解方
台灣永久和平憲章最有能力引領中國人民民主化、引領中國政府構建人類命運共同法,解決共產黨違害人權
(處方箋:Larry Lai / 2017-08-27 17:00)
沒有罰則的法律不是法律,沒有抵抗權的憲法不是憲法,政府違憲,小心人民會起身抵抗。自然法及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:包括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、禁止酷刑等絕對法淩駕於國際法及本憲法之上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憲章》。
媒 體 回 貼:
大紀元(美洲)
社論》世大運、福衛五號的啟示
學者:我忍讓 中國也不會退讓
Go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