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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 檢察總長地位 不下於法務部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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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 檢察總長地位 不下於法務部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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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方
司改最佳萬靈丹-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民選,直接依每屆參選司改政見,與民立約,當選執行,直接向人民及每年局部改選的國會負責
(處方箋:Larry Lai / 2017-11-21 09:00)
環境瞬息萬變,問題層出不窮。司改只是憲法改革的一部份,分權要從選票開始分,司法院長、檢察總長民選,司法政策、制度、行政、人事、預算等,每5年接受民意檢驗,司法、檢察才能永續與時俱進。詳見《永久和平憲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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