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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應該如何創造?
Газета "Биржа"
解方
制憲權原始與最終擁有者都是人民,憲法是人民對政府的總命令,統治者由上而下頒佈的條文不叫憲法,是綁架人民的暴力規則。最好的方式是參考烏克蘭憲法第5條:「制定及修改憲法之權利只屬於人民。國家及其機關,公務員皆不得剝奪此項權利。」詳見 《永久和平憲章》
(處方箋:陳雅娜 / 2017-11-21 10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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